惊呆了!
厦门一对夫妻为了车牌照
(相关资料图)
竟然“假离婚”
结果令人大跌眼镜
……
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?
一起来看看
为了豪车加挂京籍牌照
居然让妻子与他人结婚!
阿美和阿伟夫妻二人意欲购买豪车并加挂京籍牌照,但双方均非京籍人士无法如愿,经人建议,二人决定办理登记离婚,并由阿美与京籍人士结婚以办理京籍车牌,之后阿美再离婚与阿伟复婚。
离婚时,为了达成既定目标,同时给足阿美安全感,双方拟定离婚协议约定,全部财产归阿美所有、全部外债为阿伟所有,阿伟另需补偿阿美100万元,协议草拟过程中,阿美曾向阿伟表示:“离婚协议都是假,怎么解决我们的财务问题才是真的。”
离婚后,豪车按计划加挂了京籍牌照,但阿伟因事业受挫、情绪低落多次提议“不如真离婚,愿遵守离婚协议”。阿美对其提议表示“你有病吧”“想清楚再说话”。
之后,双方因生活矛盾感情走向破裂,阿美起诉要求阿伟履行离婚协议。
诉讼中,阿美主张:
离婚协议为真实,双方应共同遵守,并称其所言“离婚协议都是假的”指的是“离婚协议是虚的”
阿伟则主张:
离婚协议为虚假,夫妻财产债务应重新分割。
法院认为,双方的夫妻财产债务关系应当重新处理。
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否有效?
事关双方的夫妻财产债务关系
听听法官怎么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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双方系为给车辆加挂京籍牌照才办理的离婚登记,彼时感情并未破裂,在离婚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仍共同生活、共同经营。在拟定离婚协议的过程中,阿美曾对阿伟表示“离婚协议都是假的”,尽管其后来表示其本意为“离婚协议是虚的”,但这一表述对于阿伟而言,加深了其对双方为假离婚、离婚协议为假的认知;而在离婚后阿伟提议“不如遵守离婚协议”时,阿美则反驳“你有病吧”“想清楚再说话”,可见阿美也不认可离婚协议的真实性。
合同的真实效力要求双方必须具有一致的意思表示,即便离婚协议的内容是阿美的真实意思,但从在案证据即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,协议内容并非阿伟的真实意思,因此双方并未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,案涉离婚协议应为无效,双方的夫妻财产债务关系应当重新处理。
这剧情比电视剧还“精彩”!!
真是令人唏嘘!
原本离婚协议中
那些为规避法律、政策
以及给足女方安全感的条款
竟成了给自己挖的坑